| 长兴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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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来源:长中政教处 阅读: |
一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和身体状况,为学生排忧解难,并对学生进行《日常行为规范》的教育。 二、全日寄宿在学校,除学校规定的休息日或特殊情况外,中途任何时间不得离校。除做好规定工作外,其余时间在值班室坐班。 三、定时开关学生公寓大门,阻止闲人进入公寓。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进公寓必须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和接待工作。做好公寓开放时间非学生进宿舍的登记工作。 四、每天检查学生纪律(午休和晚就寝前后)和卫生(上午和下午学生上课时间)各两次,按要求做好情况登记和扣分记载,并于次日下午报给生活指导老师。经常督促学生做好内务整理和卫生保洁工作。 五、保持公寓内公共场所和公寓门口的清洁卫生。不在校内烧饭做菜。 六、负责学生在公寓的安全,发现学生争吵或盗窃等现象及时排解或追查,并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汇报。午休和晚上就寝缺人应及时报生活指导老师处理,并作好记载工作。发现晚上学生生病,立刻指导学生到医务室就医,并同时报值班行政领导。 七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公寓安全状况,发现异常情况或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反映。及时上报设施修理报告单。 |
| 编辑:王世官 发布:2007-9-13 10:4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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